委員會有見及對墳位需求的殷切程度不減,復於一九六二年再向政府提出申請,要求撥出地勢崎嶇的柴灣歌連臣角發展為墳場,面積約85,223平方米。柴灣華人永遠墳場的批地契約於一九六三年五月十八日獲政府確認,而該墳場則於同年八月一日開始啟用。
委員會其後再先後於一九七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一九八零年九月十一日分別獲政府批准發展墓地48,219平方米及64,800平方米,使墳場總面積增至198,242平方米。
基於可供興建墳場的土地供應日見短缺,委員會在柴灣華人永遠墳場啟用時,除繼續提供永久墓地外,亦開始引進續期地及非續期地兩類墳位。續期地又分為甲類及乙類:甲類為十年期墓地,只可續期一次,為期六年,期滿後便須起回骨殖另作處置,並將墓地交回委員會以作重新分配;至於乙類雖同為十年期墓地,但期滿後可再續期,次數不限,每期十年。
委員會於一九六六年十月十日開始配售金塔地段墓地,以供安放先人骨殖,迄今共有1,481穴金塔地。
委員會又於一九六六年七月十二日開始配售3,941個露天靈灰位。及至一九八一年建成第一座靈灰閣,提供19,926個普通靈灰位,於同年一月十五日開始配售。一九九一年再建成第二座靈灰閣,共提供29,071個普通靈灰位、240個家族靈灰位及3,875個骨殖龕位,均於該年十二月十九日起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