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普通灰位最多可安放2位先人之骨灰,家族灰位則最多可安放4位先人之骨灰。 |
| 二、 |
加放之先人必須為華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是原葬先人之近親。 |
| 三、 |
持證人須帶同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先人之香港永久性居民文件及火化證明文件正本,親臨本會配售處辦理,或以書面授權其親友代辦(須遞交授權書正本,授權書簽署式樣須與本會記錄相符)。 |
| 四、 |
加放骨灰費用(每位先人計)為200元。收費以最新公布為準,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
| 五、 |
於加灰手續辦妥後,本會會發出安灰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為3個月,逾期作廢。 |
| 七、 |
申請人須聘用本會認可承造商辦理加放骨灰入龕事宜。申請人須攜同本會發出的安灰許可證及先人之火化證明文件副本,親到有關墳場辦理入龕手續。 |
| 九、 |
辦理手續時,須以支票或本票付款。支票抬頭請寫「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亦可以「易辦事」(EPS)或現金付款。如繳交現金,須持委員會所發出的存款單到指定銀行繳交,詳情請留意配售處張貼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