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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所有碑石必須採用細花白雲石建造。石碑上可刻上先人姓名(以許可證或批准信為準)、其別名、籍貫、相片、生、終日期、立石人姓名、一般裝飾用花邊(例如︰花草及常用裝飾圖案)及十字架圖案。除得委員會預先批准外,其餘一律不准刻在石碑上。若未經批准而擅自加刻碑文或圖像,委員會有權拒絕認可承造商安裝有關石碑,該龕位的持證人須向委員會以書面申請並取得批准後,方可再次安裝(委員會處理加刻碑文、圖形或圖像之申請並不收費,如有疑問,請先向配售處查詢)。 |
| 二、 |
當本會發出正式收據及安骨許可證後,即表示已配售該骨殖龕位予申請人,所認購的骨殖龕位不能更換,亦不會退款。 |
| 三、 |
認購手續完成後,申請人隨即成為該龕位的持證人。 |
| 四、 |
申請人須攜同有關許可證,親到墳場辦事處辦理入龕手續。 |
| 五、 |
前往墳場安放骨殖前必須預約,亦必須聘用本會「認可承造商」承辦。 |
| 六、 |
如持證人不能親自前往所屬墳場辦理安放先人骨殖,必須以書面授權親人辦理,授權書的簽署式樣須與本會記錄相符。所有龕位必須以石碑把龕口封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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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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