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項目 | 年期 | 認購園地數量 | 收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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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家族骨灰園 (包括每園地埋置/撒放首位先人的骨灰) |
無須續期 (直至政府批地期滿註,或政府基於任何原因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收回、重收、重新撥地或重新接管所處土地或發出相關通知為止(以先發生者為準)) |
i) 一個 | $209,440 |
為鞏固家族骨灰園及紀念碑,儘量減少家族骨灰園日後下陷的機會及情況,持證人必須聘用認可承造商於家族骨灰園內建造明塚並於塚內作適當排水/防積水處理。若日後遷出先人,持證人必須聘用認認可承造商將家族骨灰園內的一切明塚建造物拆除及清理妥當,並以華永會認為合適之泥土填平家族骨灰園。
註:現時,柴灣墳場之政府批地期滿日為2036年5月17日,荃灣及將軍澳墳場則為204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