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需更換持證人,華永會在一般情況下只接受首位安葬先人的親屬成為新持證人。原持證人必須與先人家庭/家族成員就持證人安排商討及協調,確認沒有任何反對意見、陳述及/或行動。更換持證人申請須由新持證人親到華永會配售處辦理,新持證人須出示其與首位先人的關係文件正本、原持證人已簽妥由華永會設定的授權轉名聲明正本,及新持證人已簽妥由華永會設定的接受授權轉名宣誓聲明(已前往民政事務處宣誓)正本,再由新持證人經「配售處服務預約系統」進行網上預約,然後帶同上述文件正本,依所預約的日期及時間親到華永會配售處辦理有關手續。不論任何情況,如日後就持證人安排或其申請/決定有任何爭拗,持證人須承擔及賠償華永會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 若持證人已去世,申請人如欲辦理更換持證人手續(不牽涉其他服務申請),必須與首葬先人家庭/家族成員就持證人安排商討及協調後,填妥本會預設的持證人已故轉名宣誓聲明,到民政事務處宣誓確認沒有任何反對意見、陳述及/或行動,再經「配售處服務預約系統」進行網上預約,然後將宣誓紙連同原持證人的死亡證,以及申請人與首位安葬先人的關係證明文件正本,依所預約的日期及時間親臨配售處辦理有關手續。不論任何情況,如日後就持證人安排或其申請/決定有任何爭拗,持證人須承擔及賠償華永會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更換持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