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墓地及墓碑,盡量減少日後墓地下陷的機會及情況,新認購普通墓地的持證人必須聘請認可承造商於墓穴內建造明塚,乙類墓地的持證人亦可考慮於墓穴內建造明塚或採取其他可行及合適的方法。
  • 明塚的外牆厚度,不得少於50毫米,亦不得超過100毫米。明塚內部可用石板或其他合適物料分隔成獨立間隔,承造商申請建造明塚時需清楚注明。
  • 墓地明塚一般規格:不可超過 900毫米(闊)x 2,100毫米(長)x 1,500毫米(高)(視乎墓地實際情況,最長為2,400毫米)。
  • 金塔墓地明塚一般規格:不可超過 900毫米(闊) x 900毫米(長)x 900毫米(高)。
  • 若日後遷出先人交還墓地/金塔墓地,持證人必須聘請認可承造商將墓穴內的一切明塚建造物拆除及清理妥當,並以華永會認為合適的泥土填平墓穴。以上規定不適用於丙類墓地。
  • 如於清明節或重陽節期內承造明塚,必須作出特別申請。

建造明塚(丙類墓地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