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華人永遠墳場1段及第6

新家族位(禁香)-第二輪配售

(由2024年2月23日起接受「網上預約」即時認購)

荃灣墳場第1段及第6段新家族龕位的第二輪配售(包括上輪剩餘及預留龕位)共3,382個龕位,由即日起,接受「網上預約」即時認購題述龕位,最早可預約認購日期為2024年3月1日。該範圍內所有龕位均屬露天禁香位,區內範圍不可燃點香燭及化寶,詳情如下:

位置第1段第6段
家族龕位數量註1  284  3,098
收費註2 $21,000
可安放先人數目 (骨灰) 如有需要,可安放多於4位先人
開始認購日期 2024年3月1日(星期五)起
配售方式

網上預約,按預約次序親臨華永會配售處,

電腦抽籤,即時配售。如須預約,請按此

認購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4樓配售處

  

註1:華永會會定時更新有關龕位之配售情況,詳情請按第1段/第6段

註2:此為認購龕位及安放首位先人骨灰之費用,加放先人骨灰的收費為每份骨灰$200。

 

請注意﹕

 

 

有關是次新骨灰龕位簡介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看下列短片:

 

顯示全部

 
(一) 安放資格
 

先人必須為在香港永久居住並有華人血統的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

根據《華人永遠墳場規則》(香港法例第1112章,附屬法例A)(下稱「規則」)第3條規定,「在香港永久居住」的釋義為︰「就任何人而言,指就《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而言,在香港連續居住總計期間不少於7年,或有權在香港入境和在無逗留條件規限下留在香港」。

加放於家族龕位的先人須為該家族龕位首位安放先人的親屬,規則第3條訂明「親屬」就某人(有關人士)而言,指︰      

(a)  有關人士的配偶;

(b)  有關人士的或其配偶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曾祖父、曾祖母、外曾祖父或外曾祖母;

(c)   有關人士的、或其配偶、或(b)段所提述人士的兄弟或姊妹(包括半血親兄弟或姊妹)、或其配偶;或

(d)  有關人士的、或(a)至(c)段所提述人士的後裔(包括非婚生子女、領養子女及繼子女)或其配偶。  

華永會就先人是否符合安放資格的決定,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二) 所需文件
申請人於華永會配售處辦理認購手續時,必須出示以下正本文件:

1. 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2. 先人生前在香港永久居住的證明文件(例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

3. 先人的火化證明文件(如在香港火化,該文件即為「領取骨灰許可證」),或由先人目前存放處所發出的存灰證明文件正本;火化證明或存灰證明文件之內容必須為中文或英文,否則必須經翻譯公司翻譯、簽署及蓋章,方為有效。 

(三) 預約及認購須知

1.       申請人必須先經「配售處服務預約系統」進行網上預約,然後帶同所需文件正本,於預約時間準時到達配售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4樓)辦理認購手續。如須預約,請按此

請注意﹕

  •     申請人只可為每位先人預約一次,如發現重複預約,華永會有權自動取消較後的預約申請。
  •     沒有預約之申請,一概不予受理。


如有任何爭議,華永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2.      華永會核實文件後,申請人將以電腦隨機抽出一個龕位編號,並須在5分鐘內決定接受或放棄是次抽籤結果。

(a)    如接受抽籤結果,可即時繳付費用,家族龕位收費為港幣21,000元。

付款方式:

 i) 可使用當日能兌現的支票、本票(抬頭︰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或

ii) 如以現金繳付,須於認購當日前往指定銀行繳交並即日交回銀行入數紙正本。

申請人可預約於最少48小時後,到墳場進行安放工程,如以支票繳款,則可預約於三個工作天後進行有關工程。

(請留意:墳場安放工程每日設有限額,額滿即止。清明及重陽節期間將有暫停或減少安放工程配額情況。請透過華永會網站參閱有關節日安排及查閱墳場工程預約之配額情況。)


(b)    如放棄抽籤結果,必須由當日起計三個月後,方可為同一先人重新申請認購(即再次認購最早的可預約日期為放棄當日起計的三個月後,例如﹕放棄日為2024年3月1 日,申請人可重新預約2024年6月2日或之後的日子 )。 


3.     確定認購之申請人將獲華永會即日發出「正式收據」及「安放許可證」,申請人必須於認購日起計三個月的有效期內安放先人骨灰,不得延期。

請注意:如逾期仍未安放先人,華永會有權收回有關龕位,並不設退款。

4.      有關認購龕位條款及須知,請參閱「認購骨灰龕位條款及須知」。  

(四) 同時加放骨灰所需文件及費用
1. 若認購龕位時,同時申請加放其他先人的骨灰,須出示以下加灰所需文件及繳交費用:

    (a)   加放先人的火化證明文件正本;及
    (b)   加放先人與首位安放先人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正本,如未能出示關係文件,申請人須填寫華永會預設之聲明,確認加放先人與首放先人的親屬關係,有關「親屬」的定義,請詳見 (一) 安放資格
    (c)   加放先人的收費為每份骨灰港幣200元。

  

2. 辦理認購龕位手續後,可於「安放許可證」有效期內,申請加放首位先人親屬的骨灰與首先人同時安放。申請人必須先透過「配售處服務預約系統」進行網上預約,然後帶同「安放許可證」正本及上述所需文件到配售處辦理加灰手續。

請注意:三個月的安放有效期不會因加放先人而獲得延長,即原來有效期維持不變。

 

(五) 先人骨灰現正安放於華永會轄下墳場

1. 申請人必須同時申請將有關先人從原設施中遷出,遷出手續須由該設施的持證人或被授權人(授權書簽署式樣須與華永會記錄相符)親臨辦理。

2. 若原來設施的持證人已身故,申請人必須同時辦理更換持證人手續。申請人必須先與先人家庭/家族成員協調,再親到華永會配售處辦理申請。新持證人遞交申請時,須出示其與首位先人的關係文件正本、原持證人之死亡文件正本,及新持證人已簽妥由華永會設定的持證人已故轉名宣誓聲明(已前往民政事務處宣誓)正本,文件齊備方可辦理。

(六) 其他注意事項
  1.    華永會建議申請人應預先到有關墳場實地視察龕位設施及附近環境。
  2.    是次第二輪配售龕位的所有詳情、照片、平面圖等均載於華永會網站。
  3.    華永會並未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代為接收/處理申請,或就取籌或辦理申請提供協助。任何人士均不享有任何方便或特權。
  4.    如有任何爭議,華永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七) 惡劣天氣的安排

當黑色暴雨警告、八號預警 、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極端情況」等警告 ("惡劣天氣") 生效時,華永會配售處及轄下各墳場的服務將受影響,或需停止開放,相關安排請按此。請注意,華永會保留因應天氣、交通或其他狀況,而更改(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更改或取消) 配售處認購或預約服務,以及墳場工程之權利。如遇上述惡劣天氣,個別個案跟進專員將透過電話或短訊聯絡申請人,以通知有關預約配售的最新安排。屆時請留意華永會網站最新公告。

如有任何爭議,華永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八) 聯絡我們

配售處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4樓

查詢電話:2511 1116 或 經華永會網站「配售及服務在線查詢」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2:30 下午2:00-4:3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荃灣華人永遠墳場

查詢電話:2614 1403

墳場辦公及開放時間

墳場:每天上午8:30-下午5:00

靈灰閣及辦事處:每天上午9:00-下午4:30

 

墳場於農曆年初一至初三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