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人可安放,直至所處的建築物須進行重建或拆卸,或所處土地的政府批地期滿 ,或政府基於任何原因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收回、重收、重新撥地或重新接管所處土地或發出相關通知為止(以先發生者為準)。 現時,柴灣墳場之政府批地期滿日為2036年5月17日,荃灣及將軍澳墳場則為2047年6月30日。
#認購龕位及安放首位先人收費。
^ 可續期普通龕位續期費目前為 $2,000,可續期家族龕位續期費目前為 $8,000,收費日後如有調整,申請人須繳付屆時所定的新收費。
靈灰閣內,不得燃燒大香及蠟燭。設於禁香區及環保區內的龕位,禁止燃燒冥鏹及香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