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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申請事宜及須知
金塔墓地平面圖及現場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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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種類
金塔墓地 (*無需續期)
認購費用
$209,440
配售方式
登記抽籤
可供配售設施
將軍澳
75幅
平面圖
接受申請日期
由2025年12月29日上午9時
至 
2026年1月30日下午6時
申請詳情
可供配售設施
柴灣
4幅
平面圖
接受申請日期
由2025年12月29日上午9時

2026年1月30日下午6時
申請詳情

*先人可安放,直至所處的建築物須進行重建或拆卸,或所處土地的政府批地期滿,或政府基於任何原因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收回、重收、重新撥地或重新接管所處土地或發出相關通知為止(以先發生者為準)。現時,柴灣墳場之政府批地期滿日為2036年5月17日,荃灣及將軍澳墳場則為2047年6月30日。

為提升網絡安全,華永會於每天凌晨0時0分至上午5時59分進行電腦系統維護,將會暫停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網上申請及配售處服務預約等,有關詳情請按此

申請金塔墓地詳情

(已於2026年1月30日截止申請)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下稱「華永會」)將於2026年推出兩期金塔墓地供登記申請,金塔墓地位置於將軍澳及柴灣墳場。第一期定於20251229()上午9時至2026130()下午6時正接受申請 (第二期預計於2026年下旬接受申請),申請人必須於申請期內經華永會網站遞交網上申請。本期金塔墓地的配售方式為:登記申請、抽籤(電腦隨機編配認購次序)、揀位(申請人揀選金塔墓地位置)。有關申請詳情如下:

接受申請日期20251229 () 上午9 2026130 () 下午6時正

抽籤日期202633 () 下午330

抽籤結果公布日期202633 () 下午4時後

開始配售日期202654()

墓地數目: 79 (附件)

請注意: 金塔墓地的編配並非先到先得,乃經抽籤決定,申請人無須急於申請期的首天遞交申請。

為提升網絡安全,華永會於每天凌晨0時0分至上午5時59分進行電腦系統維護,將會暫停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網上申請及配售處服務預約等,有關詳情請按此

可供認購金塔墓地數目及詳情:

位置註1

/重用

數量()

認購收費2

年期

墳場

將軍澳

13A

1

1-20

單數

3

754

$209,440

無須續期6

2

1-48

3

1-42

4

1-40

柴灣

0

0

132

/

重用

24

0

0

389

19

3

31

25

19

3

32

(首葬先人狀態必須為骨殖。如有需要,可安葬多於4位先人)

1. 金塔墓地的持證人必須聘請華永會認可承造商 (下稱:「承造商」) 自行開塚及於墓穴內建造明塚。
2. 此為認購金塔墓地及安葬首位先人骨殖收費,其後加葬先人骨殖或骨灰的收費為每份 $2,690
3. 原棺葬墓台重新規劃。
4. 此地段/位置之金塔墓地墓碑必須採用向天碑。
5. 該等位置之金塔墓地墓碑可採用向天碑或豎碑。  
6. 柴灣墳場政府批地期滿日為2036517日,將軍澳墳場為2047630

A. 安葬資格

 金塔墓地的首次安葬,只限安葬合乎資格先人的骨殖。合資格先人即在香港永久居住並有華人血統的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華永會就先人是否符合申請/安葬資格的決定,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根據《華人永遠墳場規則》(香港法例第1112章,附屬法例A)(下稱「規則」)3條規定,「在香港永久居住」的釋義為︰「就任何人而言,指就《入境條例》(第115章)而言,在香港連續居住總計期間不少於7年,或有權在香港入境和在無逗留條件規限下留在香港」。

加葬於金塔墓地的先人須為該金塔墓地首位安葬先人的親屬的骨殖或骨灰,規則第3條訂明「親屬」就某人(有關人士)而言,指︰

  1. 有關人士的配偶;
  2. 有關人士的或其配偶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曾祖父、曾祖母、外曾祖父或外曾祖母;
  3. 有關人士的、或其配偶、或(b)段所提述人士的兄弟或姊妹(包括半血親兄弟或姊妹)、或其配偶;或
  4. 有關人士的、或(a)(c)段所提述人士的後裔(包括非婚生子女、領養子女及繼子女)或其配偶。

1.由即日起至2026130()下午6時正,申請人可於華永會網站經「網上申請」* 遞交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妥網上登記所需資料及上載以下文件:

a.先人生前在香港永久居住的證明文件(例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
b.先人現時安葬或安放骨殖位置的證明文件,是次申請將不限於華人永遠墳場起回之骨殖。

申請人於正式辦理認購金塔墓地手續時,必須出示上述文件的正本,如未能出示該等文件的正本,有關申請有機會不獲處理。

2. 登記申請以先人為依據,一經遞交,就不能更換先人。每一期申請,華永會只接受為同一先人遞交一個申請。

3.所有申請必須於截止日期2026130()下午6時正 前遞交,華永會只會處理於限期前成功遞交之申請,文件不齊、資料不全、重複遞交或逾時的申請,一概不予受理。

4.如申請人欲取消登記申請,必須以書面方式及附上申請人身份證副本,並以電郵或傳真遞交。

5. 申請人在遞交網上申請時,無須繳付任何費用。申請人亦無須立即將先人撿拾,惟金塔墓地抽籤後,正選申請人必須於2026417()日前安排申請撿拾先人,並提交先人安置處所發出之「起回骨殖許可證」或「遷移骨殖許可證」之副本。如未能提交者,其認購資格將被取消。

為提升網絡安全,華永會於每天凌晨0時0分至上午5時59分進行電腦系統維護,將會暫停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網上申請及配售處服務預約等,有關詳情請按此

1.華永會在審核申請後,將於7個工作天內,以電郵發送登記確認回條,並附上先人華永編號作電腦隨機編配認購次序之用,有關編號並不代表任何次序。申請人必須妥為保存先人華永編號作查詢之用。

2.已獲電郵確認之申請人,可透過華永會網站,查詢其申請狀況及日後的抽籤結果。查詢時須輸入先人姓名或先人華永編號連同申請人證件號碼(首六位數字),查詢網址如下:

   https://booking.bmcpc.org.hk/public/Registration.aspx

3. 華永會將於202633() 下午330分在配售處以電腦隨機抽籤方式,編配申請人認購金塔墓地的先後次序,正選申請人可按抽籤次序選擇金塔墓地位置。

4. 電腦抽籤之結果,將於抽籤當日(即202633())下午4時後,於華永會網站公布(www.bmcpc.org.hk)。華永會將以電郵通知個別申請人相關之抽籤結果。

5. 正選申請人必須於2026417() 前申請撿拾先人,並提交先人安置處所發出之「起回骨殖許可證」或「遷移骨殖許可證」之副本。如未能提交者,其認購資格將被取消。

1. 華永會將按抽籤結果,編配正選申請人認購金塔墓地的先後次序,其餘的申請人將按次序列作後備。華永會將以電郵方式分別向所有正選及後備申請人發出抽籤結果。

2.華永會將於2026417() 之後以電郵方式,向交齊文件並獲編配正選的申請人,發出載有認購日期及時間之認購通知函。正選申請人將於202654() 開始按次序親臨華永會配售處辦理認購手續。

3. 當完成處理所有正選申請後,如有正選申請人放棄認購金塔墓地,將按抽籤次序安排後備申請人前來認購。直至所有金塔墓地售罄或完成處理所有正選及後備申請為止。當申請人完成認購金塔墓地後,該申請人於華永會為同一先人已遞交但有待處理的骨殖設施申請 (包括輪候重用骨殖龕位、其他金塔墓地配售計劃之正選/後備資格等),均會一律被自動取消。

4. 任何未能在本期成功補上認購之後備申請人,華永會將自動將其申請自動撥入下一期金塔墓地登記申請(如仍有已公布的計劃),申請人毋須在下一期重新遞交申請。屆時華永會將個別發出確認電郵,如後備申請人選擇放棄下一期登記申請,可自行填妥取消回條並電郵至華永會。

5. 認購金塔墓地當日,申請人必須出示所需文件正本。包括(a)先人生前在香港永久居住的證明文件(例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b)先人現時安葬或安放骨殖位置的證明文件。

6. 是次可供配售的金塔墓地編號、位置、平面圖均載於華永會網站的金塔墓地資訊發布站

7. 申請人如獲認購金塔墓地的資格,須按抽籤編配的認購次序在剩餘可供認購的範圍內選擇一幅金塔墓地。為免妨礙處理其他申請,申請人須在約定時間起計10分鐘內選定金塔墓地及簽署確認,一經簽署便不能改選其他金塔墓地;故此,華永會建議申請人應於出席認購前,預先到有關墳場實地視察金塔墓地位置及附近環境。

8. 遲到安排: 若申請人未於指定的認購時間到達辦理認購手續,申請將會被安排於同日上午/下午最後一個處理。屆時可供選擇的金塔墓地數目亦會相繼減少或有機會沒有選擇。

9. 申請人如未能親自前來認購,請填妥認購通知函中「更改申請人」申請書,連同原申請人身份證副本,授權其他先人親屬前來辦理。請注意,獲授權人士(新申請人)於完成認購金塔墓地後將成為金塔墓地持證人,可全權負責該金塔墓地日後的一切申請及相關事宜,包括加葬、起回、葬回、維修及更換持證人等。

10. 當申請人認購金塔墓地時,須繳付認購費用$209,440。申請人可用 (1) 本票或可當天兌現的劃線支票,抬頭人為「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 (若支票未能兌現,華永會有權撤銷有關申請);或 (2) 現金付款,須前往指定銀行繳交,並於當天交回銀行入數紙正本;或 (3) 以轉數快即時轉賬(請留意支賬戶口的每日限額設定或限制,請先向開戶銀行查詢)。以本票/現金或轉數快付款的申請人,最快可預約48小時後安葬先人。以支票付款的申請人,最快可預約三個工作天後安葬先人。

11. 為鞏固金塔墓地及石碑,儘量減少日後金塔墓地下陷的機會及情況,持證人必須聘用承造商自行開塚,及於金塔墓穴內建造明塚,並於塚內作適當排水/防積水處理。

12. 申請人於認購金塔墓地後,須由承造商遞交申請建造明塚的工程圖則,並在有關申請獲批准後,以及安葬工程最少48小時前,致電相關墳場辦事處預約安葬工程。安葬工程限期為認購日起計的3個月內

13. 安葬工程每日設有限額,額滿即止,建議盡早預約。清明及重陽節期間將有暫停或減少工程配額情況,請透過華永會網站參閱有關節日安排及查閱墳場工程預約之配額情況。逾期未安葬,華永會有權取消已發出之許可證及收回該金塔墓地,持證人可申請退還有關認購費用。

14. 如擬首葬金塔墓地的先人,在起回骨殖時被界定為不適宜撿拾,持證人須提交首葬先人不適宜撿拾的證明文件,並以書面向華永會申請延期安葬。華永會批准延期安葬申請後,持證人必須於認購日起計1年內成功撿拾並安葬先人,如未能於指定限期內完成安葬工程,已認購的金塔墓地將復歸華永會,有關認購費用將可退回。華永會將按抽籤次序安排後備申請人前來認購。

15.「金塔墓地條款及須知」請參閱華永會網站。

  1. 申請人應由先人的親屬出任,以避免因委託他人代辦而可能引致的不便。申請人於完成認購後將成為金塔墓地的持證人,可全權負責處理金塔墓地的一切申請及相關事宜,包括加葬、起回、葬回、維修及更換持證人等。因此,華永會強烈建議持證人應由首位安葬先人的親屬出任,並確認已與先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以及家庭/家族成員就持證人安排及是次申請/認購進行商討及協調,確認沒有任何反對意見、陳述及/或行動。如日後就上述申請引致任何不便或爭拗,持證人亦須承擔及賠償華永會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2. 如需申請加葬其他先人骨殖或骨灰於金塔墓地,申請人須提供加葬先人的骨殖來源證明或火化證明文件或存灰證明正本。加葬於金塔墓地的先人須為該金塔墓地首位先人的親屬,申請人須提供加葬先人與首位先人的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如未能出示,申請人須填寫華永會預設之聲明,確認加葬先人與首葬先人的親屬關係。
  3. 在辦理加葬申請前,持證人必須先行與先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以及家庭/家族成員商討及協調,並必須提交華永會預設之聲明,確認沒有/申請人已嘗試協調任何反對意見、陳述及/或行動。若持證人與先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以及家庭/家族成員就有關申請最終未能達成共識,華永會將會按持證人的意願處理該申請。
  4. 持證人必須於認購日起計3個月的有效期內安葬先人,包括在此有效期內提出的加葬申請,不得延期。
  5. 如先人現正安葬/安放於華永會轄下墳場的其他設施,申請人必須確保可同時辦理手續將先人從原來設施中撿拾/遷出,有關手續須由相關設施的持證人或其授權人(授權書簽署式樣須與華永會記錄相符)預約親臨辦理。若原來設施的持證人已去世,申請人必須同時辦理更換持證人手續。申請人必須先行與該設施首位先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以及家庭/家族成員商討及協調,再親到華永會配售處辦理申請。擬新持證人遞交申請時,須出示其與首位先人的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原持證人之死亡文件正本,及擬新持證人已簽妥由華永會設定的持證人已故轉名宣誓聲明(已前往民政事務處宣誓)正本,文件齊備方可辦理。如有需要,建議提早安排。
  6.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BF章第6(5)條及華永會規定如下,

金塔墓地地面總面積約為(視乎所在墳場及地段):

     a)1200毫米() x 1200毫米();或

     b) 1100毫米() x 1000毫米()

金塔墓地內可用面積不得超過900毫米() x 900毫米(),否則華永會有權禁止有關安葬進行。

  1. 華永會並未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代為接收/處理申請,或辦理申請提供協助。任何人士均不享有任何方便或特權。
  2. 如有任何爭議,華永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除認購金塔墓地,申請人如需到華永會配售處查詢或辦理其他手續,必須先預約辦理。

1. 當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極端情況」等警告生效時,華永會配售處及轄下各墳場的服務將受影響,或需停止開放。華永會保留因應天氣、交通或其他狀況,而更改(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更改或取消)配售處認購或預約服務,以及墳場工程之權利。請留意華永會網站的最新公告。不論任何原因,申請人逾期或不能於指定期限內到華永會辦理認購手續,有關申請將被當作自動放棄論取消。如有任何爭議,華永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2. 無論是透過配售處網上預約系統預約辦理的申請,或獲安排到配售處辦理認購墓地、金塔墓地或龕位申請的人士,為保持原有之預約及認購次序安排,屆時將會由個案跟進專員透過電話或短訊聯絡申請人,以通知有關配售及其他預約服務的最新安排。如有查詢,請致電配售處熱線2511 1116聯絡本會職員。

    1. 華永會將使用申請人在申請表格、條款及須知、聲明文件、配售/服務申請等相關文件(下稱「申請文件」) 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作下列用途:
        1. 辦理華永會轄下墳場設施及服務的申請事宜;及
        2. 在一般情況下或發生緊急事故時聯絡申請人。
    2. 華永會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可參閱私隱政策聲明

配售處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4                     

查詢電話 2511 1116

網址 www.bmcpc.org.hk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30     下午2:004:3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柴灣華人永遠墳場

查詢電話 2556 3841

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

查詢電話 2340 3385

墳場辦公及開放時間

墳場 :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

靈灰閣及辦事處 :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

墳場於農曆年初一至三關閉

20251229

平面圖及現場圖片

將軍澳墳場金塔墓地 

柴灣墳場金塔墓地

金塔墓地平面圖 (將軍澳 & 柴灣)